dremedreman taljiyalep 孫江萬花 貴族階級
紋手/現住部落 佳興部落/佳興部落
阿嬤從小即住在佳興部落,是佳興部落目前的當家領導人(mamazangiljan),是核心貴族中的長嗣 (vusam),在部落中具有崇高之地位。
dremedreman 阿嬤口述:「日據時期,由於日本人禁止紋身與紋 手,但光復後阻擋紋手的人走了,所以有10幾個人一起接受紋手。因為自己身為 mamazangiljan,有個人專屬的手紋記號,所以要紋手, 這是作為原住民的記號。」所以阿嬤紋手的年紀是在14歲時。
阿嬤的手紋主要是由qidis satjiljapan負責完成,但是在紋手時有二位助理,分別叫camake tjakumulj,另一位叫kalesekes talupidrik。紋手是在冬天的季節進行,是在阿嬤舊佳興的家屋外進行,為避免外人干擾以及工匠與被紋手者分心,家人以月桃蓆圍 起一個直徑約2米的圓形空間,工匠與紋手者就在其中完成紋手行為。阿嬤表示:「紋手時懷有身孕的孕婦是不能在旁邊觀看。」 因為紋手時已是光復時期,部落已能取得鐵製的刺針,所以,紋手 工匠取二枝鐵針,綁在木棒上,然後以小刀刀背敲打木棒,讓刺針 刺進手背之皮膚中。進行紋手時,家裡會準備一個竹籃,將它翻過 來使其底部朝上,籃子上會再放一塊布,阿嬤將要紋的一隻手平放 在布的上面,阿嬤的手握住一個用布紮起來像棒球一樣大小的布團,再將手放在布上接受紋手。
阿嬤表示:「工匠紋手會先從一種鵝卵石上刮下粉末,再以鈍的刀沾粉末畫上草圖,至於人形紋的小圓圈,則以製作煙斗的竹子的中空部位沾粉末繪製。紋手的順序是先紋手背再紋手指部位。工匠利用一天的時間先紋好一隻手的手背,再利用一天的時間紋另一手的手背,之後再各自花一天的時間分別紋左、右手手指部位,總共是四天。」紋手時若是皮膚已經因為敲打刺針而流血,就要一邊紋手,一邊在流血的位置先後塗抹鍋底的炭灰以及小米梗燒成的灰燼,使傷口能因為抹上黑色的炭灰,紋路會變得明顯。
紋手結束後,傷口會腫脹一個星期左右。這一段時間,許多事情都由家人代勞或侍奉。清晨時會將手去碰觸屋頂冰冷的石板,減緩雙手灼熱的感覺,降低其疼痛。或是與另一個有紋手的同伴坐在大鐵鍋中,背對背面朝外,雙手握住鐵鍋的邊緣,藉由鐵的冰涼溫度,以減輕疼痛。有時也利用香蕉樹的莖之內部,因為它很冰冷,將它敷在手背上也會有止痛之效果。在紋手的傷口快好了的時候,會取龍葵(排灣族語稱samci)的葉子,將他打成汁,並塗在傷口上,可使紋路清晰與秀麗。一直到傷口恢復了,才大功告成。父母親致贈原住民傳統衣服一套,瓷碗兩個(表示感謝工匠的眼睛之酬勞),被褥(紋手時工匠坐著的),小米酒一罈,大鐵鍋一個,農產品,並供應餐食,以作為答謝工匠之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