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頁內容概述如下。
1.張森茂向孫理蓮說明義肢費用商借方式紙條:內文指出附上的公函是由他與柯醫師(可能為柯丁選醫師)前往衛生處所商借的義肢費用,而非診所去函申請。
2.張森茂向孫理蓮說明義肢購買事宜信件
(1)信件正面第一段提及七支義肢裝設費用共一萬七千五百元,其中有三支(七千五百元)先由辦公處支付,需由孫理蓮將四支共一萬元的費用寄給臺大醫院復健部。同時也告知四位病患的姓名給孫理蓮:吳葉花、侯朱不纏、李文玉與陳蔡冊,以及他們截肢的部位。信件第二段提到柯醫師已向衛生處預借十二支義肢共三萬元的費用,其中有五支需還給病患,剩下七支則寄給辦公處,這七隻中有三支辦公處已經支付,剩餘四支需標上患者姓名、切除部位後,寄至臺大醫學院附設醫院的連倚南,信中也叮囑應領取收據,以便辦公處向衛生處報銷。
(2)信件背面提及隨信將附上黃秋興、楊呆兩人的收據,請孫理蓮將之收於臺大醫院開給辦公處的收據,並備文向衛生處呈報。最後留有張森茂的附註,提到若辦公處發函給衛生處請通知他,以利追蹤現況,並轉知衛生處會計年度即將到期,若有申請事務需在6月20日前完成。
3.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准予借用烏腳病患裝置義肢費用函:公函中表示4月17日申請的十二支義肢費用三萬元已核准,診所應盡速補送正式借據,且應於6月20日前附上購置義肢的收據或發票以供核銷。
根據護士王慧美的口述紀錄,張森茂是免費診所的X光師,因為被指派到臺大復健科受訓,所以也接觸義肢的相關事務。由於截肢是當時治療烏腳病的唯一方式,因此北門診所有大量的義肢需求,王金河的回憶錄中提到,義肢起先是由免費診所向私人機構訂製,但由於常有義肢不合與費用過高的問題,在王金河的聯絡下,改由臺大醫院復健科協助義肢裝設,並由政府撥款臺大醫院,而免費診所也派人至臺大醫院受訓,如書寫本信的張森茂、常見於照片的王綉雲護士。雖然1970年訂定的烏腳病防治計畫中,就已列出將由政府編列義肢預算,但仍有部分的義肢由孫理蓮與芥菜種會提供,孫理蓮1972年4月29日的信件中便提及,由於適逢美國納稅期,因此捐獻收益降低,義肢的數量與費用負擔又大,因此芥菜種會決定動用「緊急基金」(原預備用於共產黨侵臺時)500美金,以負擔10支義肢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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