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合同人甲方為孫理蓮,乙方為曾德旺,立約日期為1971年3月10日。各頁內容概述如下。
1.封面:右上方有黑色字跡「芥菜種子會北門免費診所」,左方及下方貼有41張郵票,工程名稱為「女病房新建工程」,工程地點為「北門鄉永隆村」。
2.合同條文(共22條)
(1)此項工程交由曾德旺負責,並約定此項工程的工程地點為北門鄉永隆村,工程範圍為鐵筋混凝土造案樓一座,工程總價為三十萬,並約定工程付款辦法、工程完工期限及工程變更規定。
(2)內文約定工程圖說、工程監督、工地管理、工場設備、材料工具等規範,並有黑色字跡註明若工程逾期乙方將賠償甲方每日三仟元新臺幣,乙方並負有一年的保固責任。
3.估價單:工程費用為295,500元,監理費為4,500元,費用總額為300,000元,下方有曾德旺的簽名及印章。
4.詳細表:工程項目所需數量、單價及複價。
5.工程估價分析表:基石、柱箍筋、鋼筋混凝土、砌磚、粉刷、洗石子、空心磚、鐵筋、模板、新造門、門窗、窗戶、壁爐、自來水、電器、二樓欄杆及樓梯扶手、基樁、小便所、洗手臺、廁所、浴室工程項目所需的材料細目,以及材料規範、數量及金額。
6.圖面袋:印有紅色字體「圖面袋」、「財政部臺灣製鹽總廠北門鹽場緘」、「遵守時間注意秩序」、「實行節約努力生產」、「步步踏實事事認真」、「執簡馭繁貫澈始終」。曾德旺為北門鹽場的建築師,此袋或為曾德旺取自鹽廠。
臺灣省政府於1970年頒訂烏腳病防治計畫,計畫項目中包含補助免費診所增設婦女患者病房一棟,設有25床,此棟病房於1971年7月1日完工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