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 ljavadran 潘寶金 平民階級
紋手/現住部落 來義部落/丹林部落
阿嬤是屬於平民階級,原來是與父母親住在舊來義,後來因為結婚,先生需要到丹林看管自己的土地,就與先生 遷移到現今之丹林部落。
kai 阿嬤表示:「因為貴族才能紋手,而自己是平民,本來是不能紋手的,但是因為當時部落有工匠需要找人來練習紋手技術,長輩們要我紋手,所以我就在年紀很小時接受紋手。」阿嬤在結婚前,10歲時就接受紋手。
阿嬤10歲紋手時仍住在舊來義部落,是由一位名叫sauniyav 的女性工匠紋手的。阿嬤表示:「紋手是在涼爽的季節,是在自己家屋外的棚架下進行,因為採光較好。」因為紋手時年紀太小,而且又很痛,所以有許多事都忘了。阿嬤只記得紋手工匠是用一根刺針,然後要把手放在舖有一塊布的月桃做成的箱子上。至於工具的形式以及紋手的順序則都不記得了。
阿嬤表示:「紋手工匠告訴家人,可在紋手後,採集 samci(龍葵)的葉子,將它搗碎,將汁液淋在傷口上面,可使紋路秀麗。」紋手結束後,傷口腫脹了將近一個月,這一段時間,傷口未痊癒前,許多事情都由家人代勞或侍奉(母親餵飯、喝水或幫忙洗澡)。 一直到傷口恢復了,才大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