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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文身耆老 黃吳百合

edredr awunai 黃吳百合貴族階級 

紋手/現住部落望嘉部落/望嘉部落 

父親是擁有土地的貴族家族,依排灣族的繼承法則,阿嬤是屬於貴族階級。阿嬤從小一直就住在舊望嘉部落,直到部落遷移,才與部落一起遷移至現在的部落所在。 

edredr 阿嬤表示:「是爸爸要我紋手的,因為他認為紋手是具有象徵性的,可以表示自己的身份,自己既然身為貴族,就應該接受紋手。」所以阿嬤在結婚前,17歲時接受紋手。 

阿嬤紋手時仍住在舊望嘉部落,紋手工匠是從文樂部落來望嘉 紋手的女性,名叫vais pacequsan,是文樂部落的巫師。阿嬤表示:「紋手時,是在天氣很冷的冬天,是在自己家屋的屋簷下進行。」阿嬤也說:「紋手時是有禁忌的,孕婦不可以出現在紋手的場合,而且紋手時家人利用一些木柴做成圍籬,在家屋旁的進出口處圍起來,以免旁人誤闖觸犯禁忌。」進行紋手時,家裡準備了一個小板凳,在板凳上鋪一塊布,阿嬤的手放在布上接受紋手。進行紋手時,紋手工匠先取一種野生柚子的刺一枝,綁在小木棒上,另外有一支小木棒,工匠握住綁有刺針的木棒,以小木棒輕敲綁有刺針的木棒,讓刺針刺進手背之皮膚中。 

阿嬤表示:「紋手時並沒有在傷口流血時塗抹炭灰,而是在畫草圖時即塗很多炭灰,紋手的順序是先紋手背再紋手指部位。工匠利用一天的時間先紋好二隻手的手背,再利用另一天的時間紋好二隻手的手指部位。」對於紋手時的情形,阿嬤笑著回憶一段往事,她說:「紋手時工匠用小木棒打的節奏讓我打瞌睡,工匠就喊我:『喂,你怎麼在打瞌睡?』但是有時也會很痛,眼淚都快掉下來。」 

紋手結束後,傷口腫脹了20天才好,這一段時間,傷口未痊癒前,許多事情都由家人代勞或侍奉母親餵飯、喝水或幫忙洗澡。清晨時會將手去碰觸屋頂冰冷的石板,減緩雙手灼熱的感覺,降低其疼痛。有時也利 用香蕉樹的莖之內部,因為它很冰冷將它敷在手背上也會有止痛之效果。直到傷口恢復,才大功告成。至於致贈什麼物品做為報酬,edredr阿嬤說她已經不清楚了。

基本資訊

  • 生年月日/時期
    1928
  • 國籍
    臺灣
  • 撰寫者
    陳枝烈
  • 資料來源
    屏東排灣族女性手紋研究
  • 卒年地點-緯度
    null
  • 卒年地點-經度
    null
  • 性別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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