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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肇政之父鍾會可的文官制服肩章

本物件的建模基礎為鍾肇政父親鍾會可的文官制服肩章,肩章長5寸5分,寬4寸1分,布織金線製作。有金絲製的台字章,邊長7分。鈕扣為金色台字章扣,寬4分,台字章無金線流蘇。


鍾會可在日治時期除了是教職人員外,也兼具行政工作,因此在台灣總督府的官職任命制度下,屬於教職管理的「判任官」,就是由殖民政府的地方機關所自由任命的職務,此件肩章即為鍾會可判任官制服的配件。


鍾會可在就讀龍潭公學校5年級時,因功課優異,越級考上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4年後畢業並被分發到新竹州中壢、龍潭、大溪等郡的公學校任教。然而在1929年,總督府為了規避給予鍾會可終身俸,而強制他離職,致使鍾會可一家被迫北上大稻埕謀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台灣師資缺乏,他才重回大溪附近的八結分教場擔任主管。二戰結束後鍾會可成為升格的三和國民學校首任校長,此後一生奉獻教育界。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鍾延威,《攀 一座山:以生命書寫歷史長河的鍾肇政》,苗栗: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2019年,頁24-113;蔡慧玉,《日治時期臺灣行政官僚的形塑:日本帝國的文官考試制度》,《台灣史研究》第十四卷第四期,2007年12月,頁1-65;《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總督府府(官)報資料庫》,2013年7月17日。
  • 撰寫者
    財團法人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蒔青音像文化有限公司
  • 創作者
    財團法人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光陣三維科技有限公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2022/02/15
  • 媒體類型
    其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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