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為陸軍經理上尉陳華亮外島地區服務紀念章,2017年(民國106年)由國防部頒發,紀念章現藏於桃園市平鎮區雙連里陳華亮家中。
照片中可見外島地區服務紀念章直徑達35公厘,材質為銅鎳合金,底部有國徽與嘉禾標誌,上頭寫著:「外島地區服務紀念章」的字樣,圖案採「功在國疆,三軍勇士」,功標上的弓代表在外島服役的年限,一弓為一年,最高三弓三年,陳華亮在外島服役兩年,章標上有兩弓。
陳華亮在訪談中表示,1949年(民國38年)他隸屬於國民革命軍第三十九師,駐紮澎湖兩年時間,1951年(民國40年)跟隨部隊調往臺灣。陳華亮因在軍中考績優異,被保送至陸軍官校的候補軍官班,受准尉訓練擔任五十七師的聯絡官,1962年(民國51年)在金門當通信連的副連長,因為部隊缺人,只好將他調到高雄仁武營區擔任聯絡官,負責接待從金門休假回臺的官兵。從高雄仁武、桃園楊梅、外島的澎湖、金門、馬祖,陳華亮都曾在當地服役。國防部曾在1957年(民國46年)制頒「金馬地區服務紀念章」,頒給曾服役於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地區及周邊島嶼之官兵。1997年(民國86年)國防部廢止「金馬地區服務紀念章」,重新頒訂「外島地區服務紀念章」以鼓舞官兵。2017年(民國106年)國防部為獎勵1957年(民國46年)後曾服役於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地區及周邊島嶼之志願役與義務役官士兵,可申請補發新版「外島地區服務紀念章,陳華亮因為在五十七師時輪調外島的二年經歷,特別獲頒此紀念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