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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空軍基地醫院副院長朱允鑫的軍人婚姻報告表

物件為桃園空軍基地醫院副院長朱允鑫的軍人婚姻報告表,1957年(民國46年)2月18日呈報,發文字號為四(六)臨恒0149號,發文單位為空軍第五醫務中隊、空軍第五聯隊承轉,由空軍總司令部二級上將王叔銘核准,1957年(民國46年)於年3月7日核發。軍人婚姻報告表由朱允鑫的妻子薛金鳳提供,現藏於藏於桃園市龜山區朱宅。

照片中可見軍人婚姻報告表保存大致完善、僅有些微斑駁、裂痕,以及泛黃情況。右半側部分記載結婚軍人以及其未婚妻之相關個人檔案,包括:軍人之級職、姓名、性別、籍貫、以前曾否結婚、出生年月日、薪津數、儲蓄數、住地、教育程度、體驗情形、平時素行、家族、介紹人、主婚人、結婚日期及地點;未婚妻之姓名、職業、籍貫、出生年月日、以前曾否結婚、經濟能力、住地、教育程度、體驗情形、平素行狀、家族、介紹人等。左半側部分則是空軍各單位內部行文、審核之紀錄及戳章。

薛金鳳在訪談中表示,因為先生朱允鑫的舅舅與父親薛順興為好友,二人因而相識相戀,預計於1957年(民國46年)4月14日結婚。當年的軍人結婚不易,需要經過部隊審核。依據 1952年(民國 41 年 )公布的《軍人婚姻條例》,軍人最少要在一個月前提出《軍人婚姻報告表》的申請,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才可以結婚。朱允鑫即於當年2月18日向所屬空軍第五醫務中隊呈報,在3月7日完成報備程序,符合當時法規的要求才能順利與薛金鳳成婚。軍人婚姻報告表所要填寫的個人資料相當詳盡,除基本個人資料外,甚至以前曾否結婚、軍人存款數、平時素行、結婚地點、介紹人等皆須報備,可見當時政府對於軍人婚姻狀況的掌控相當嚴格。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夏雨萱/胡朝欽
  • 創作者
    薛金鳳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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