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照片中身穿西服右手持扇左手持帽者為范姜開郎(第十六世),拍攝時間推測約為1910年代。
范姜開郎為范姜俊和(第十四世)之孫、范姜金傳(第十五世)之子,日治時期曾經營炭礦採掘(桃園礦業軌道株式會社)、信用組合(有限責任新屋信用組合、有限責任楊梅壢信用組合)、融資會社(范姜商會)、農產品生產販賣等商業事業。曾召集新屋庄保甲人民約百名,整理新屋公學校校地,為期二日。育有范姜新裁(第十七世)、范姜新霑(第十七世)與范姜新梅(第十七世)三子。
日治時期由於資金借貸來源少,如需資金週轉時,民眾常無法取得資金借貸的管道,於是具有地方色彩的信用合作社及融資會社便應運而生。范姜姓族人除加入信用組合以獲取經濟發展所需求的資本外,也成立范姜商會與仁德太平商行作為不動產買賣、農林業、礦業及其他投資事業的資金借貸,此外,也進行債權、債務的委託管理業務,透過融資的方式,收取利息,以匯聚資金轉投資其他產業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