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為賴玉梅口述訪談,2021年08月23日,由憲光二村實習生蘇渝筠紀錄,地點位於桃園陸光新城賴玉梅家中。
賴玉梅1962年(民國51年)嫁給憲兵陳德怡,在1968年(民國57年)搬入桃園龜山的憲光二村,家中育有四千金。每一位女兒的十歲生日,賴玉梅會帶她們到照相館拍照紀念,並購買一隻手錶當生日禮物。
談到購買手錶的原因,賴玉梅在訪談中表示,手錶意義在於「紀律、守時的重要」。因為丈夫長期在外服役,賴玉梅需包辦家裡的大小事,從洗衣做飯到管教子女甚至修繕房舍。關於管教子女方面,賴玉梅秉持就事論事的原則,她答應的女兒事情一定達成,相對的女兒向樣她允下承諾的約定也不可背棄,才能養成孩子們守紀律、負責任的性格。
最後,雖然賴玉梅一家為憲兵家庭,教育孩子不一定使用軍事教育,但多年來的訓練讓中華民國軍人讀訓第五條:「嚴守紀律,勇敢果決,不容有廢弛敷衍之行為」,內化在陳德怡一家人身上,才會在女兒們十歲時贈送手錶,他與太太也因此希冀子女能以「憲兵精神」為目標,未來能與他們的父親一樣,成為一位「守時、重承諾」的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