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為憲光二村28號眷戶賴玉梅三女兒騎三輪腳踏車照,1970年(民國59年)由賴玉梅與陳德怡宜拍攝,地點位於桃園龜山憲光二村籃球場旁,照片由賴玉梅提供。
畫面中可見陳德怡與賴玉梅的三女兒,身穿白色短袖洋裝與平板布鞋,手握三輪車握把,三輪車的椅子有靠墊,前方的管頭有圓形標誌,女孩對著鏡頭露出微笑,似乎即將要來個大轉彎。從後方的臺階與窗戶推測,照片應該拍攝於憲光二村31號附近。
賴玉梅在訪談中表示,當年軍人的俸祿微薄,她必須到村子附近的工廠工作賺錢貼補家用,生活雖然辛苦,但孩子的願望她都會盡量滿足,她笑著說道:「大人能省,小孩不能省!」當女兒想要一臺三輪腳踏車時,賴玉梅二話不說直接購買。
當年的憲光二村充滿人情味,眷村建築棟棟相連,打開前後門就能見到隔壁人家,媽媽煮飯時少了醬油、米酒,大喊一聲就能輕鬆借到缺少的物品。安全的村子也成了孩子們的遊樂園,孩子們在馬路上進行速度競賽,看誰能以最快速度從1號跑到100號,經過中央廣場的路途太遙遠了!最快的方式:穿過每一戶人家的前後院以直線距離衝刺到達100號。孩子遊戲時,能撞見各戶人家發生的趣事,因此有了眷村人沒有秘密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