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時間不詳,內容為正樂閣掌中劇團的臺灣省劇團登記證,依據「臺灣省電影戲劇事業管理規則」第七條,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於1965年(民國54年)4月24日核發。該證分為兩部分,劇團登記證及演員名單。
登記證上半部為「正樂閣掌中劇團」登記證,種類為掌中戲,負責人為賴蒼明及其地址,由時任教育廳長潘振球署名,教乙劇字第二五〇號。下半部為演員名冊,正樂閣掌中劇團主持人為賴蒼明,團主賴滄淼、團員為賴滄碧、施金獅、蕭萬源、游潔己、許玉葉,共登記七人,六位男性及一名女性。
1948年(民國37年)針對電影、戲劇表演制定「臺灣省電影戲劇事業管理規則」,演藝團體須向政府進行劇團登記。劇團演出前須進行劇本審查並申請上演登記,若是內容不符合標準則不得上演。當時地方戲劇團體為求順利演出,不管是內台布袋戲或是野台戲大多都向官方登記,以取得表演之正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