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南大圳自1920年開工已屆百年,相較於嘉義、臺南地區,同屬嘉南大圳灌溉區域的雲林,卻於當代走出了一條獨特的用水之路,其中的異同與歷史發展脈絡,是了解箇中奧秘的關鍵。
濁水溪作為彰化與雲林的分界,其中有限的水資源自然也是兩地衝突的來源。因著1937年的「二十六年分水協定書」,雲林地區的水情相對彰化嚴峻許多。
至今,雲林地區的水源未能增加,又不能取走彰化地區既得的水源,因此水權分配比例始終無法調整。不過,相較於以往因爭水而大打出手,現代則採用和平協商的方式,彰化管理處和雲林管理處定期派代表至中區水資源局開「水量調度會議」,視南北兩岸不同時節的耕作需求,互相幫助與協調。舉例而言,雲林地區整田的時間,較彰化早半個月,若雲林有大量用水整田需求,可向彰化「借水」,此時日月潭水庫會照常放水,彰化則不會截水;待半個月後彰化有整田需求,雲林再將水「還」給彰化。
現代,濁水溪南北兩岸的雲林與彰化,改以和平方法解決水權問題,也因此 雲林與彰化管理處的互動較為頻繁。雖然雲林農田水利會在1975年分家前,與嘉南農田水利會本是一體,也同屬嘉南大圳的灌溉系統,但實際上因為與彰化共享濁水溪水源,與彰化農田水利會的互動相對較多,聯繫亦較緊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