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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協議與雲林當代水議題

嘉南大圳自1920年開工已屆百年,時至今日,這座水利設施依然是嘉南地區重要的灌溉設施,其背後是百年來水利職人日常維繫與經驗傳承的結果。他們的故事,值得被細細紀錄。

自古以來,先民即思考要如何自濁水溪引水,最著名的代表為1709年施世榜於濁水溪北岸建設的施厝圳(八堡圳)。

日治時期,濁水溪兩岸經常為了爭奪枯水期的水源,引發相當的衝突,因此最早於1912年由總督府開始實施分水協定,1916年,總督府依據栽種面積訂定彰化與雲林的分水比率,1924年濁幹線建好後,再次進行調整。

分水必須考量土壤性質、渠道性質、耕作模式等條件,但在普查時無法顧及所有因素,最終以水稻作和旱作的比例決定。然而,在濁幹線建好時,採三年輪作,主要種植甘蔗,因此,儘管八堡圳灌溉面積和濁幹線灌溉面積相去不遠,卻因耕作模式關係,八堡圳的水稻作面積遠大於濁幹線,因此雲林分到的水源較少。

1927年根據上述結果,訂定「二十六年分水協定書」,一期作彰化和雲林的分水比率為8:2,二期分水比率則為4:6,雖然分得的水比彰化多,但二期作時期通常不缺水,因此雲林地區的水情相對於彰化而言,仍相當嚴峻,該分水協定更延續至今日,缺乏灌溉水源的雲林地區,便需要開發地下水等其他水資源。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品中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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