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時間不明,內容為1993年(民國82年)12月19日彰化縣明倫國中頒發感謝狀給吳清發,事蹟為「吳清發先生,義務指導本校布袋戲社團,嘉惠學子」。該狀上蓋有彰化縣立明倫國民中學之印信,由時任校長李廣榮、家長會長劉坑署名頒發。
新樂園掌中劇團團長吳清發在彰化縣掌中戲技藝傳承中扮演積極角色。從1990年代開始擔任彰化縣明倫國中布袋戲社團的教師,之後他也到彰化縣各級學校與學術單位進行經驗分享及指導,參與相關的研習會。
藉由教學及薪傳研習活動,吳清發不僅樂於推廣布袋戲演出,也激發出學生對在地藝術文化的情感與熱愛。因為吳清發對布袋戲傳承的付出,於1994年(民國83年)獲得教育部頒發薪傳獎的殊榮,以感謝其在布袋戲文化保存與傳承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