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彰化梨春園於地方戲劇比賽獎狀

跟彰化梨春園於地方戲劇比賽獎狀有關的相片,共2張
跟彰化梨春園於地方戲劇比賽獎狀有關的相片,第1張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彰化梨春園於地方戲劇比賽獎狀

照片拍攝時間不明,內容為梨春園於地方戲劇比賽獲獎獎狀。梨春園劇團分別於1958、1959年(民國47與48年)10月參加彰化縣地方戲劇比賽,前一年參加外台平劇戲組,因為成績優異獲獎;次年則參加外台歌仔戲組,獲壹等獎。彰化縣政府獎狀由縣長陳錫卿署名,蓋有彰化縣政府之印信,獎狀於12月頒發。該比賽由各縣市教育局負責辦理初賽,甄選而出的各縣市冠軍一同參與複賽。


從1955年(民國44年)起,教育部宣佈擴大辦理地方戲劇比賽。規定凡經核准立案的劇團強制參加比賽,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在各劇團登記證上加蓋參加年度地方戲劇比賽戳記,作為劇團每年換發演出准演證的依據。由於梨春園劇團在迎神賽會時會表演子弟戲,因此也參與了地方戲劇比賽並獲得獎項。


梨春園除了傳統北管音樂文化之後,也演出子弟戲。登台演出子弟戲對曲館館員來說十分重要,戲曲演出比演奏更加困難。子弟戲之演出為口白、唱曲、身段科步為一身的綜合性表演。

下載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人物與團體,藝術與人文,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撰寫者
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創作者
梨春園北管樂團提供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58
媒體類型
文件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