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軍阻擋反攻大陸後,我被調到馬祖當兩棲偵搜,就是俗稱的水鬼,出任務到對岸,兩條艇,一艇12人,共24人,黑夜大霧,艇停了後,2人留守艇上,領隊帶我們22人泅上岸摸哨,每人一把飛刀,可彈20公尺,刀在人在,刀不在回去就判死刑。我們手上都綁有電極板,有電線相通,若被俘,立刻按鈕自裁。那次上岸後,先用飛刀刺殺衛兵,再摸入營房殺掉全營的兵,割下耳朵,串在腰間的鐵線上帶回來。接著綁引線,炸他們的彈藥庫。點燃引線後,跑沒200公尺,就聽爆炸聲響,火光如同白晝,對方也開始反擊,槍林彈雨中,抬頭看我們在海中的艇也被他們轟掉了。當時有兩個同伴受傷,立刻被情報中心人員接走,其餘的我們游泳回來,子彈一直在掃射,我的小腿肚被射穿,最後游回來的只有兩個人,我是其中一個。24人只存活四個人,包括情報中心送回來的兩個。除了摸哨劫營,有時也劫匪船回來,賞金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