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盤、收、存、取、用來認識國家文化記憶庫】 文化部為保存並再現土地與人民共同記憶,規劃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導入科技建構國家級文化平臺,挖掘臺灣的文化DNA,進而促進民眾參與建構在地知識,協助地方了解地方的變遷、解決地方的問題,進一步開創地方未來。而國家文化記憶庫的核心工作為「盤、收、存、取、用」。「盤」為盤點資源,透過資源的盤點釐清資料缺口、資料授權及優先推動的工作項目;「收」為資料蒐集,以盤點為基礎架構下進行資料蒐集;「存」為數位典藏,透過典藏的方式進行資料的數位化及詮釋資料的填寫。「取」為平台存取,透過收存系統讓文化資源更容易擴散;「用」為鼓勵創新的轉譯加值,讓國家文化記憶庫的素材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進而行銷臺灣原生文化。 【資料授權概念】 開放授權是目前當前時代潮流,其利基於知識的傳播,本次演講在於文化領域著作權利的吸納應用。1、著作權利轉讓以及專屬授權;2、非專屬授權及極大化利用三原則;3、指定CC 授權條款的作法;4、著作權利讓與聲明書暨其附件受任成果著作人約定書;5、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授權聲明書;6、公眾領域宣告聲明書;7、文化素材器物或場域租借移交書;8、訪談活動暨個資公開授權同意書內容。並說明創作保護主義,作品於創作完成時自動取得著作權利相關保護、毋須登記、毋須申請。著作權的存續時間,以及著作權利的盤點及授權要項,並且解說著作權利移轉授權的基礎態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