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物前於民國95(2006)年11月17日公告為歷史建築,登錄名稱「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並包含6棟建物,分別為廳後倉庫1、2、3、4、5、6。後經詳細調查研究,廳後倉庫5已於本市102年第2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解除歷史建築資格(102年5月31日府授文資一字第1020095738號公告)。 廳後倉庫1、6則屬歷史建築「大屯郡役所」之主體及附屬建築,故本市102年第6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修正「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公告並包含4棟建物,分別為「臺中州警務部廳舍」(原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廳後倉庫2)、「臺中州廳舍附屬建築」(原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廳後倉庫3)、「臺中州文書倉庫」(原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廳後倉庫3)、「臺中州稅務課倉庫」(原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廳後倉庫4)。 歷史建築「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包括臺中州稅務課倉庫、臺中州廳舍附屬建築、臺中州警務部廳舍及臺中州文書倉庫等四棟建築,為大正9(1920)年行政區劃改為五州二廳制後,臺中州廳廳舍擴建與配置形式之見證,並與臺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共同構成完整的行政機關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