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定古蹟詔安堂」現址為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471號,係由江家第18世祖江福祿於二分埔分家後,再遷移至三分埔舊社現址所建;其興建年代,依據土地臺帳土地取得資訊可知本土地(大屯郡)北屯庄三分埔壹番之壹)取得於大正15(1926)年,且同年江家也進行分家,將三分埔土地分給第18世江福祿持有。 此為民國38(1949)年詔安堂土地契資料,上面立契日期亦載明民國15年分家的訊息,大正15(1926)年杜賣契字揀東下堡二分埔庄壹八五番地江福來、江福貴、江梨等3人,同年共有物分割,江福來持份賣予江福祿。
「立定古蹟詔安堂」現址為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471號,係由江家第18世祖江福祿於二分埔分家後,再遷移至三分埔舊社現址所建;其興建年代,依據土地臺帳土地取得資訊可知本土地(大屯郡)北屯庄三分埔壹番之壹)取得於大正15(1926)年,且同年江家也進行分家,將三分埔土地分給第18世江福祿持有。 此為民國38(1949)年詔安堂土地契資料,上面立契日期亦載明民國15年分家的訊息,大正15(1926)年杜賣契字揀東下堡二分埔庄壹八五番地江福來、江福貴、江梨等3人,同年共有物分割,江福來持份賣予江福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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