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20年(日治時期大正9年),日本政府實行地改制,實施五州二廳制,下設市及郡,郡下設街庄,郡設警察課,內分警務、保安、司法、高等警察、理番及衛生等六股,警察課下設警察官吏派出所,當時大甲郡役所在清水街設警察課,大甲街設警察課分室,清水街設有清水、大秀、菁埔、高美及大突寮警察官吏派出所。日本警察被人民視為大人,握有許多權力,大家將警察稱為「南無警察大菩薩,圖為1935年墩仔腳大地震前大突寮派出所的舊貌,位置即現在的臺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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