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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區初期警備

此照片為臺中地區初期警備圖,為鄭安睎先生提供。 日治初期,中路的隘線續由林朝棟之堂弟林紹堂所承管。不過鑒於臺灣改隸之初,全島匪亂四起,當時防隘設備極為缺乏,官方認為此隘線對於防範原住民與土匪有功勞,因此認為有存在之必要,繼續讓其沿襲使用。明治29年(1896)9月19日,日本官方將清代阿罩霧林朝棟所施設由今日臺中水底寮通往埔里社之間的隘路與隘丁歸臺中縣管轄,直屬於臺中辨務署,性質上是民隘,防蕃人員稱為「隘丁」。 根據明治29年(1896)10月1日,臺中縣訓令第64號曉諭林紹堂管理隘勇。 當時官方曾每月補助隘勇2,000圓,後隘線改由林紹堂管理,他在自己所有地與蕃界附近防備,爾後防禦蕃匪有功,繼續給予若干補助費,以及借予槍械彈藥,擁有私人的武力,此舉為日方承認隘勇制度之嚆矢 。 明治31年(1898)12月,官方因林紹堂所主管的隘線,對於保護埔里街往來交通貢獻不少,增加每月補助金為2,800圓,繼續供應火槍與彈藥。 東勢角方面取親和方法,未設隘勇線,僅設置官府僱用之隘勇15名於支署。東勢角以南隘勇線,從臺中廳水底寮越二拒(櫃)、三隻寮等山脈之後,沿北港溪越「八幡峠」至埔里社之小埔社,為臺中林紹堂所設。本隘勇線設置時期較早,一部分已變成屯田,隘勇負責人稱為「管帶」,但只圖私利,公然取得錢幣兌換差價及壟斷供應日用品,本身雖不在隘勇線,卻以管帶名義,每月坐領隘丁15人份之政府補助款120圓,家中僱用甚多護丁、書記及伙夫等,隘丁亦老幼傷病參雜,無法勵行警察之命令,不無鞭長莫及之感。 明治33年(1900)3月,官方開始配置隘勇於東勢角支署,從東勢角與水底寮之間,官有隘勇10名。 選擇少壯、穿定制衣服,每月俸金分三等,一月由7圓、8圓到9圓不等,隘勇管理者則為12圓,希望須兇蕃不敢出草於交界處 。明治33年(1900),臺中地區的隘防主要在兩個地方,一處位於東勢角支署附近,其設置目的為了保護支署,另一處為水底寮通往埔里的道路,此條道路事實上修築於清代由林朝棟所修築的隘路,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製腦業以及保護當時通往埔里的道路,所要防禦的是泰雅族北勢群與南勢群為主。

基本資訊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臺中市 - 和平區
  • 撰寫者
    未知
  • 貢獻者
    提供者
    鄭安睎

    詮釋資料權利提供者
    鄭安睎

    典藏物件權利提供者
    鄭安睎
  • 創作者
    鄭安睎
  • 時間資訊
    入藏日期
    2020/07/13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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