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心新村居民結婚用印

此張照片攝於民國53年,徐蜀龍於精神科結婚,精神科主任郭紓為主婚用印。


一般大家印象中結婚時主婚人通常是父母,但是在那個年代,許多軍人來到台灣,父母多是沒有跟過來的,因此那時要結婚,法律也有明文規定,要由單位的長官上級擔任主婚人,這也影響到很多層面,像是在公司上班要結婚了,父母不在就由老闆擔任主婚人。


徐蜀龍是從上尉軍官一路當起,在當時時空背景下是有禁婚令的,一般阿兵哥直到禁婚令解除後才能當兵,軍官則是不受到影響,太太是苗栗客家人,雖然徐蜀龍很常跟護士實習生接觸,從很多合照中可以發現,但是他並沒有跟護士結婚,認為會拖累人別人,因為軍人的薪水其實很微薄,眷村中只要有人跟某個地方的姑娘結婚,通常女方的家鄉也會有其他女生嫁進來,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俊佑
  • 貢獻者
  • 時間起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