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林,生於民國九年,家中開設工廠,生活尚且寬裕,十六歲那年,由於共產黨紅軍長征開始,便被村裡人說服,「你不打共產黨,共產黨遲早會來打你。」由於識字,便被任命司務長,負責管理帳目。爾後一條條的法規,追加了他的當兵年限,當兵居然占了他人生三十年,直到後來年資夠高,長官終於免予傷病為由讓其退伍。在直接拿十分地開墾與月領之間,他選擇前者為退休金,最終在花蓮農場光華分場落腳。也在友人輾轉介紹下,以五百元聘金娶了一個比自己小二十歲的阿美族女子為妻。後來沒想到這位女子,成為他最得意的賢內助。畢竟自己只會管帳,墾荒、種田、做粗工,實在都比不上年輕力壯,從小耳濡目染太太來得強。而且太太成為經濟支柱下,還願意把當天薪資全交給自己分配,只顧傻傻一直做。於是結婚二十週年,特別花了五千訂製西裝,帶太太去拍結婚紀念照。也算是表達自己心意,彌補當時沒給妻子體面婚禮的遺憾。
後來開放探親,回家前還跟太太說,老家算有很多那種彈指會嗡嗡響的龍銀,藏在家中哪裡只有自己知道。結果一回去,整棟房都在文革時被共產黨給敲沒了,連地基都不剩。只有家族墓的朵朵黃土,在蘋果林間錯落。最終請了道士作法,從雲南運來大理石,刻個墓碑添上。並把父母墓碑照,帶回臺灣。也算是盡了人子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