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興歌劇團成立於1956年(民國47年),創團者為江清柳先生,因歌仔戲的邀約不斷,演出需求大增,於是1963年(民國52年)增加第二團–新和興第二歌劇團,更在1968年(民國57年)成立了第三團–新和興第三歌劇團。
現今新和興總團即為原新和興第二歌劇團。2002年(民國91年)江清柳先生的過世,劇團迎來了衝擊與下坡,使得負責人江陳咏蓁開始重新建構劇團發展與經營模式,以企業化的方式經營,使劇團得以重回軌道,並與學校合作教導國小學生,推廣歌仔戲之餘也可使劇團加入新成員,讓劇團的年齡斷層逐漸消失,以利團體的後續發展得以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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