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簡稱台權會、TAHR,成立於戒嚴時期的1984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
成立之初主要工作以救援政治犯、黑名單、爭取言論自由、保障集會結社自由、要求解除戒嚴、平反二二八等為主要工作。
2004年以來,台權會關注、也積極參與漢生病人權議題,即2004年起吳豪人擔任會長期間,開始協助日本律師團為樂生院戰前入院者爭取日本漢生病人權補償。同時,台權會積極支援樂生院保存運動,特別是反對樂生院院方強制院民搬遷到新醫療大樓,一方面會長或秘書長出席院民爭取權利的各種集會活動,公開發言以表支持;另一方面,台權會引介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律師到樂生院,為院民進行人權訴訟。2005年10月,台權會協助樂生院院民爭取日本漢生病人權補償而獲得勝訴之後,又投入研擬戰後臺灣漢生病補償的人權立法。2008年7月,立法院通過「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國家承認戰後漢生病政策造成病患人權侵害而給予相關補償及保障之立法,為國內醫療人權立法的里程。無論是樂生院保存運動,或者是漢生病人權立法成功,台權會都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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