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時間為1994年(民國83年),內容為教育部第十屆民族藝術薪傳獎得獎人之合照,吳清發為後排右二,中排右二為新和興歌仔戲團團長江清柳。該屆薪傳獎的頒獎典禮於同年11月30日於國立國父紀念館大會堂隆重舉行,整個典禮由中華電視公司做實況錄影轉播。
該屆共有15位民族藝術薪傳獎得獎者:施至輝、李榮烈、陳壽彞、李漢卿、尤奇芬、莊進才、江金樹、蔡瑞月、陳剩、林爐香、吳清發、陳欽明、新和興歌仔戲團、以成書院、東林國術醒獅團。
教育部於1985年(民國74年)頒布「民族藝術薪傳獎」的獎項,為教育部為了保存、維護及發揚固有傳統民族藝術文化而設立。該獎項共舉辦10屆,總共有132人及42個團體獲得該獎項。吳清發憑藉自身操偶、唱曲及擔任後場配樂之能力,在其演出之餘至學校指導布袋戲社團,也進入彰化監獄教導受刑人,其傑出貢獻榮獲教育部民族藝術薪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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