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時間不明,內容為劇本上演登記證,由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於1976年(民國65年)7月8日核發。申請劇團為「省地方戲劇協進會」(新樂園掌中劇團、新樂園第二掌中劇團專用),劇本名稱為《起義在三更》,類別:掌中戲,幕場天數為「壹天用」,有效日期為1976年(民國65年)7月8日至1981年(民國70年)7月8日該證由時任廳長梁尚勇署名,教劇字號第3128號。該證下方簡述劇本內容,為朱元璋以「今夜三更」時分點燈為號,舉兵抗元。
上演登記係依據〈台灣省電影戲劇事業管理辦法〉第七條,「由劇團主持人填具劇團上演登記表一份,連同所擬上演劇本(如上演無劇本之舊劇,可附具劇情及對白之說明書)三份,逕向教育廳申請登記。」
當時劇本審理嚴格,不能違反三民主義、國民政府政令及時代精神。地方戲劇表演成為政府教化人民的方式,藉由篩選劇本來達到目的。此登記證反映新樂園掌中劇團順應政府政策,符合法規來擬定演出劇本,也說明戒嚴時期劇本審查制度實施之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