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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員林新樂園掌中劇團登記證─吳土

照片拍攝時間不明,內容為台灣省劇團登記證,由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於1965年(民國54年)4月24日核發,為「新樂園掌中劇團」成立登記證,由時任廳長潘振球署名。劇團登記證係依據1946年(民國35年)長官公署公布〈台灣省電影戲劇事業管理辦法〉第七條核發,登記證內容包含登記名稱、種類、負責人、地址。1965年新樂園掌中劇團的登記負責人為吳土,種類為掌中戲,教乙劇字第一三三號。


劇團登記依據〈台灣省電影戲劇事業管理辦法〉第七條可分為成立登記及上演登記,其中成立登記手續如條文所述:「由劇團主持人填具劇團成立登記表一份,成由各該管縣市政府查明實際情況,就原表中簽註意見後,轉送教育廳查核登記。」該團依據上述條文之規定提出劇團登記之申請,隨後由教育廳核發登記證。


吳土原出身自北管子弟家庭,父親吳番即為北管吹奏高手,吳土從小便學習一身吹奏功夫。後因家中子女眾多,無法繼續跟著岳父過庄演出,吳土便前往麻豆買戲籠,於1949年(民國38年)在員林組成新樂園掌中戲團。正式登記前該劇團已參與彰化縣地方戲劇比賽多年,取得劇團成立登記證有利後續劇團經營及參與官方舉辦之活動。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創作者
    江武昌提供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65/04/24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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