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樂生療養院紀實影片,主題為「樂生院院民申請法律扶助協助打官司」,由紀錄片導演楊仁佐負責攝製、剪輯。影片紀錄2004年年底樂生療養院院民呂德昌、湯祥明、陳再添等,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進行訴訟。在畫面中,法律扶助基金會林永頌律師正向樂生院院民以及在場所有人,說明申請法扶的基本要件以及訴訟情況。在場出席者包含臺北律師公會馬潤明律師、臺灣漢生病友人權律師團李勝雄律師等
受到日本漢生病人權補償訴訟的影響,2004 年 12 月 30 日,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馬潤明律師推動成立「臺灣漢生病友人權律師團」,並在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協助之下,規劃為期 4 個月的人權訪問調查,積極與院民溝通基本人權的概念。其後,有 180 位院民簽署委託法律訴訟的同意書。首次訴訟則於2005年4月時展開,當時院民協同律師團向板橋地院聲請假處分,禁止拆除院舍興建捷運機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