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63年(民國52年)4月19日,照片提供者為簡守月女士,拍攝地點在花女校門口,當時適逢畢業前夕,簡守月與同班好友們便一齊於校門前合影,留作紀念。照片中人物由右至左數來,依序為林寶桂、簡守月、陳金蘭、吳川香、吳春香。
從照片中可見,當時1970年代的中學女學生皆留著長度約至耳下的短髮,不得燙髮,且若有瀏海則須以髮夾固定露出額頭;筆直的白襯衫紮進黑色百褶裙內,裙子的長度須覆蓋住膝蓋,垂墜至小腿;腳上則踏著統一的白鞋配上白色短襪,可見當時學校紀律相當嚴謹。
註:
1.花女─花女當時全稱為:台灣省立花蓮女子中學,如今為: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