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局部修繕一座古寺廟,所用的經費包括工費及料費,並不容易估算出來,但王益順在艋舺龍山寺的大改築,除了方位不變外,各殿均以拆除重新設計為目標。尤其是臺北孔子廟,係在空地上新建,因而它所耗費的經費中工錢與料錢的比例可藉由當時留下的史料進行分析。
艋舺龍山寺大改築從1920年(大正9年)開始至1924年(大正13年)竣工,共耗費237,311圓(幣值為日治時期的日圓)。木匠(含大木及小木)工費32,411圓,佔總工程費13.65%;石匠工費6,419圓,佔總工程費2.7%;泥水匠工費18,726圓,佔總工程費7.89%;剪花匠工費6,252圓,佔總工程費2.63%。分析起來,木匠的工資比其他匠師總數多一些,於此可見大木及小木在一座傳統木造殿宇佔有舉足輕重之角色。
如果與1867年(清同治6年)新莊慈祐宮的石碑中所顯示大修建經費比較,當時共耗費1950元(清代貨幣),大木匠工費288元,約佔14%;泥水匠工費284元,佔14%;油漆匠工費194元,約佔9%。
將清代的新莊慈祐宮(1867年,清同治6年)與日治時期艋舺龍山寺(1920年,大正8年)的修建經費相比,木匠的工費在總工程費中的比例居然相近,的確不可思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