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師在古代被視為社會階層的上九流,工匠具有一技之長,春秋時即被列為「士農工商」四民之一。對匠師之尊崇可從建物落成儀式匠師坐大位的殊榮得知。1930年(昭和5年),臺中林氏宗祠落成典禮的照片,可見到大木匠師陳應彬坐於林獻堂左側。
傳統匠師的職類工項,包括大木、土水、石、磚瓦、泥塑、剪黏、鑿花、彩繪。清代建築匠師細分尚包括鋸匠、竹匠、妝鑾匠、搭材匠及鐵匠等。
傳統社會將建屋視為神聖空間的營造,故各類匠師以大木匠師中的「執篙師傅」地位最高,猶如總建築師。因其具備營建設計的能力,且是具有風水吉凶判斷的空間塑造與儀式執行者。「篙尺」製作,代表大木匠師對設計圖風格與木結構技巧之專業知識,充分掌握吉凶尺寸的判定。匠師同時擅於相地、擇地、方位、引水、放水、排經格、算步聲及設計棟架節路、榫卯作法、屋簷起翹曲線的法度。
傳統匠師係以師徒傳授方式延續匠師知識與技藝。拜師相傳要設壇跪拜魯班祖師與師父。入門學藝,一般自打雜開始,如磨工具、整理或煮飯洗衣等。技術的傳授由師傅於生活中邊做邊教、口耳相傳,習藝者須懂得機靈的觀察學習,背誦口訣及反覆練習,方能於3年4個月的時間奠定基礎。出師後,必須再經歷施工現場的實務操作,配合頭手、副手師傅作業,並學習點工、估料等工程估算,累積大小工項經驗,嫻熟施作工法,方能成為獨當一面的師傅。而「藝」的精進,更必須靠自己經年累月的鑽研與琢磨,才能自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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