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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蜀龍指導員結婚照

此張照片攝於1964年(民國53年),為中心新村眷戶徐蜀龍及其妻子徐海妹女士結婚照。


徐蜀龍1960(民國49年)在北投醫院精神科做指導員,負責精神病患的生活起居、福利、文宣等事宜。1964(民國53年)時與來自苗栗的客家妻子結婚,是由當時單位的同事介紹認識。徐蜀龍一個人時是在醫院裡,結婚後就住進眷村,當時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是跟別人租的。


1967、1968年(民國5657年)的時候徐蜀龍被調到宜蘭去,有次從宜蘭回來,剛好村里有塊地,那時候是斜坡,醫院中燃燒煤炭後的煤渣都傾倒在這,於是就把地弄平,從宜蘭找人手來幫忙,就把房子蓋了起來。當時有兩個孩子了,卻遇上需要輪調到金門,徐蜀龍就想說不行,要陪伴孩子跟家人,當時算了年資已經滿20年,可以領終身俸,於是1969年(民國58年)就退伍,拿了保險金將房子改建,一年後有個到榮總工作的機會,幾年後考試就成為榮總正式員工,成為公務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俊佑
  • 時間起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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