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為恆春城南門的圓環與其週邊道路現況,恆春城南門又名「明都門」,恆春位於恆春半島的最南端,東北以老佛山、門馬羅山等山與滿州鄉為鄰,恆春之名,源自清1874年(同治13年)時,因發生牡丹社事件,為加強防務,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琅嶠」一事。1874年12月18日,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見「時已殘冬,麥穗、秧針黄綠相間,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而於《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中,擬議城名為「恆春」,且奉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自此取代「琅嶠」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恆春城的興建由臺灣道劉璈負責籌款並繪圖,恆春縣首任知縣周有基負責督造;自1875年(清光緒元年)農曆10月18日開始動工興建,鳳山及嘉義二縣多位士紳分別承築縣城的各段工程,至1879年(清光緒5年)農曆7月15日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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