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賣藥團演出情形。賣藥團表演為「落地掃(lo̍h-tē-sàu,台語,歌仔戲發展初期較為簡樸的表演形式)」,並無搭設舞台,一塊空地釘上釘子,拉起繩子圍起四角,就劃分出舞台區塊。圖中可見中央站立女性表演者,著時裝,亦無扮相,且僅由一人演出,此團隊可能為「獨念」或「徛念」方式表演歌仔戲。由畫面左下方的錦旗文字推測,該團隊販售的應為由「國愛堂」出產的藥品。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