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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和女子第二團合影(1967, 台中)

文和女子第二團合影,攝於1967年。據提供照片的李惠珍女士回憶,影中人分別為燕玉(下排左)、李惠珍(下排中)、吳春寶(下排右)、碧雲(上排左)、瓊雲(上排中)、阿麗(上排右)。

除了專業表演團隊與藥廠合作,協助販售藥物,也有藥廠自行培養賣藥團為自家商品做宣傳。在1970年代,全台最著名的賣藥團隊大概就是台中劉文和的團隊了,當時劉文和先生開設製藥廠,並大量招募學徒進入藥廠自己的賣藥團。李女士在約16歲時「縛戲」,加入劉文和的團隊,總共有30~40人的學徒,不只學習歌仔戲,包含北管、京劇、後場等,只要表演用的上的都會需要學習。學成後又分成五個團隊,開始到外面表演,販售自家藥廠的商品。當時要進去賣藥團中學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還得先去考試,看「聲緣」(演唱的聲音討不討喜)好不好,考完後先回家等候消息,入選了才能正式簽約進團,入團後學習的東西也是遵循著傳統,四句聯、傳統的歌仔調都要好好學習,是很嚴謹的。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基本資訊

  • 地點-縣市區
    臺中市
  • 撰寫者
    吳翊甄
  • 時間起
    1967
  • 時間分期
    1967年(民國56年)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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