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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櫻賣藥時期-與粉絲合照(1959,鹿港)

歌仔戲名旦角--王金櫻(本名王仁心,1946年生,彰化人),在約13歲時開始參與賣藥團表演。此張照片為王金櫻女士至鹿港民眾家中「進斗」(指團員利用休息時間自行到民眾家中拜訪、賣藥),受戲迷要求,和他們一家人拍下的照片。照片中由左至右為團員kio、戲迷、王金櫻、團員姊妹秀卿和阿圓,後方穿裙站立者亦為戲迷。


「進斗」是賣藥團的「僻話」,在江湖行走,總會有些話不想讓外人知道,所以發展出一套語言系統,將關鍵字換成別人聽不懂的黑話,例如「尖喙的」指稱「雞」、「扁喙的」指稱「鴨」,「魚」則是「排尾仔」。這些話都只有行內同伴才能了解,便能自由地在別人面前討論重要的事情。而僻話應是以行業為基礎分別,在不同賣藥團之間是可以互通的,例如王金櫻女士和陳桂英女士,一人是中部團隊,一人是南部,但兩人所記得的僻話詞語與代表意思都是同樣的。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基本資訊

  • 地點-縣市區
    彰化縣
  • 撰寫者
    吳翊甄
  • 時間起
    1959
  • 時間分期
    1959年/民國48年(195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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