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攝於1950年代,照片中的女性為賣藥團團長林基掌的太太,團員們都稱她為林太太。
在與先生林基掌開始賣藥團工作前,林太太曾是一位藝旦,在消費水準較高的酒樓裡表演,工作類似我們現在了解的日本藝伎,以精湛的才藝維生。林太太本身就會唱南管曲,是相當有才華的女性,後來在雲林北港認識林基掌先生後便嫁給他,兩人一同組織賣藥團隊。林太太對糰內的年輕女演員們相當疼愛及照顧,不只會傳授從前演藝經驗,教她們演唱,也會教團員其他像是織毛衣、繡花等斗的技藝,就像是這些年輕團員們的第二個母親一樣。
在與先生林基掌開始賣藥團工作前,林太太曾是一位藝旦,在消費水準較高的酒樓裡表演,工作類似我們現在了解的日本藝伎,以精湛的才藝維生。林太太本身就會唱南管曲,是相當有才華的女性,後來在雲林北港認識林基掌先生後便嫁給他,兩人一同組織賣藥團隊。林太太對糰內的年輕女演員們相當疼愛及照顧,不只會傳授從前演藝經驗,教她們演唱,也會教團員其他像是織毛衣、繡花等斗的技藝,就像是這些年輕團員們的第二個母親一樣。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