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攝於1950年代,影中兩人皆為賣藥團新收的學徒,在剛入團時拍攝照片留念。左名為為阿子(khoo,日文發音,本名不詳),右名為紅棗(本名不詳)。
賣藥團演出,若不是簡單的一人獨念(台語to̍k-liām,賣藥團的一種表演形式)或三人徛念(台語khiā-liām),配置完整一點的「團」必須要有五位演員,所以團隊若有演員出團去嫁人,就必須要再招募新人填空缺。招募消息的釋放方式會透過現場宣傳,後來也有以廣播方式通知,有興趣的人收到消息後還得到現場考試,測試聲音好不好、反應靈不靈敏,通過考試後才能正式入團。
賣藥團演出,若不是簡單的一人獨念(台語to̍k-liām,賣藥團的一種表演形式)或三人徛念(台語khiā-liām),配置完整一點的「團」必須要有五位演員,所以團隊若有演員出團去嫁人,就必須要再招募新人填空缺。招募消息的釋放方式會透過現場宣傳,後來也有以廣播方式通知,有興趣的人收到消息後還得到現場考試,測試聲音好不好、反應靈不靈敏,通過考試後才能正式入團。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