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51年(民國40年)6月13日,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彰化縣民眾反共自衛總隊,員林鎮直屬銀行隊結訓典禮紀念。當時以男性銀行員居絕大多數,僅少數幾位女職員,當時的女生也接受徵召,集合演習後勤補給以及救護等技能。
1949年(民國38年),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灣,因應中共的威脅也為鞏固在台政權,把台灣當作反共復國的基地。1949年(民國38年)省政府依〈防空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於警備總司令部內設立防空指揮部,令各縣市成立防護團。1950年(民國39年)3月下令於全國各縣市成立「反共保民委員會」,同年的5月份再次下令民眾組成「臺灣民眾反共自衛隊」,名義上是守護鄉里,但實以嚴防通匪(當時對中共的指稱)的言行舉止。1951年(民國40年)省政府受蔣介石指示而呈准各縣市長兼自衛總隊長、警察局長兼副總隊長。除了反共自衛隊,地方機關也組織許多民防團體,如國民兵隊、軍人之友社等組織,由鄉長或其他地方要員兼任隊長、理事長,每鄉需招募一定會員並繳納會費。
銀行業在民間是一重要且龐大的連鎖體系,在國民政府採行「民生與國防合一,建設與戰備並重」之政策的當時,民間自衛也是全民防衛成為核心,銀行隊是為重要的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