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54年(民國43年),位於彰化縣彰化市。彰化因歷史以來地處台灣中部樞紐,亦為商賈雲集、人文薈萃的中台灣首善之區,光復之初,政府鑒於公共衛生對國民健康之重要,遂建立衛生保健的行政體制。
1945年(民國34年),在原日據時代之彰化市政府民政科設置衛生股,以掌理衛生行政事宜,1946年(民國35年)12月,因感於公共衛生日趨重要,改制為彰化市衛生院﹝隸屬彰化市政府﹞及台中縣衛生院﹝大縣制﹞以管理各鄉鎮衛生所。
光復初期百廢待舉,衛生院為地方基層單位,和彰化婦女會一樣,亦肩負起協助農村婦女照顧幼童的責任,此兒童會當為衛生院附屬幼稚園,照片為當時的結業紀念照,彌足珍貴。1961年(民國50年)7月,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彰化衛生院再度奉令改制為「彰化縣衛生局」,並隨著時代的變遷與需要,增設科股及承辦各項的業務,繼續服務廣大的彰化縣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