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曾擔任郵局局長的曾昭德先生口述,關於郵局人事升遷與郵務運作的議題。日治時期,台灣的郵務系統發展成熟,當時的人事升遷,是由地方局長決定,可以任意將底下「員」,改為等級較高的「員」。國民政府來台後,郵局人事制度升遷完全依靠考試,有分對外的招考和內部的升等考試。當時的郵局不會因為個人年資,就主動升遷,如沒通過考試,可能做到年老退休,都是基層郵差。日治時期郵差有一定權限,可任意出入基地、政府機關等送信,而警察不敢阻攔;戒嚴時期,警備總部會派專人至郵局,秘密抽查信件內容,至解嚴後,仍持續數年才停止。曾昭德說,戒嚴時期郵差薪水優渥,約月領800-900元,高於當時民間100-200元;平日還有個別名目的津貼優惠,如調到金門,還有戰地津貼補助。曾昭德稱,近年來,因鼓吹國營事業民營化,表面是為賺取更高利潤,卻往往用「插股」名義干涉內部運作,甚至因黨派色彩不同,任意更換管理者,選擇聽話的主事者,為他們籌競選經費,以前貧苦人家,可藉考試進入郵局、鐵路局的制度,也被取消,僅剩地方特考,內部完整的文官升遷制度,也被破壞。據曾昭德先生口述,談論郵務制度與1970年代台灣勞工的甘苦談。曾昭德說,郵政人員是經過國家考試的,但也同時兼具公務員和勞工的性質,可爭取和勞工享有同樣福利;不過一旦觸法,將接受「公務人員懲治條例」懲處。早期郵局內部設有一名專員,負責大小事務,不論是儲金、郵務,由一人包辦,甚至加班到晚上七、八點。郵局人力不足的窘況,直到1982年發生李師科搶銀行的案件,郵政系統驚覺人力問題與安全,才從一名專員增加到兩名。郵局內部最高級郵務員為郵務長,不是經由考試途徑升上,而是經過內部評審委員會視資歷、成績來考核,因此也有人透過金錢賄賂成員,使他們投票讓自己升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