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母會將馬偕醫院所有財產轉交給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大會經營,1941年(昭和16年)8月28日舉行親睦會合影。
1941年(昭和16年)6月20日加拿大母會將馬偕醫院經營權移轉給北部臺灣基督長老會經營,而後北部大會遂設「醫院理事會」,派鄭進丁長老為首任理事長,李達莊醫師(註1)為院長,二戰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北部大會新設社會事業局,並託該局經營馬偕醫院。1948年(民國37年)北部大會廢止社會事業局,改為馬偕醫院董事會,並派董事長及董事等,聘請醫師主持院務、派牧師駐院主持醫院傳教工作。董事會定期由北部大會選派,監督一切院務及醫院設施。
註
註1:李達莊醫師,生於1890年,卒於1965年。
參考書目:馬偕紀念醫院《馬偕紀念醫院120週年特刊》,2000
撰寫:王柳鋐
審訂:王榮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