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澤藩1946的新竹師範聘書上,除了標示教員身分外,同時也兼任了訓導處幹事一職。1947-1949年接任訓導主任一職。訓導一職責任及職責重大,包含生活品德教育,養成習慣、學生安全、團體活動的課程安排等等。
管理學校軍樂隊也是其中一項,李澤藩對於音樂也有一定的涉略與喜愛,偶爾會用家中的風琴彈奏一曲外,也因為喜愛而訂做「電子留聲機」、「短波收音機」等音響設備。在管理樂隊時也曾親自指導學生吹奏小喇叭。也因此有過被家長誤會是教導音樂的老師。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擔任訓導主任一職的李澤藩,也堅守崗位。將學生統一留校管理,以降低因社會動盪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