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時間不詳。拍攝地點不詳。照片來自前空軍飛行教官常江私人相簿,照片拍攝內容為中華民國「中央航空學校」教育方針,由常江子常溱提供。
常江,1917年生,河南孟津人。1937年考入空軍官校第十期航空班,1940年在昆明畢業。抗戰時隨官校於1943年遷至印度臘河(Lahore)(現今巴基斯坦境內),並擔任飛行教官。1949年駕駛俄製戰鬥轟炸機來臺,降落岡山機場。後先配住二高村,1951年時搬至醒村,再於1953年搬至樂群村15-2號。常江曾擔任空軍官校飛行組組長、空軍參謀學校教官、三軍指參大學總教官及教育長。
中華民國成立後,各地軍閥紛紛成立航空學校。1928年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首創陸軍航空隊於南京,隔年(1929)改組為航空班。1931年航空班改為「軍政部航空學校」,以杭州筧橋為校址,隔年(1932)擴大並改為「中央航空學校」,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兼任校長,親自訂定空軍信條和訓條,並親手寫下校訓:「我們的身體飛機和炸彈,當與敵人兵艦陣地同歸於盡。」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央航空學校於1938年遷至雲南昆明,並改為「空軍軍官學校」,抗戰勝利後遷回杭州筧橋。1949年遷往臺灣岡山現址復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