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71年(民國60年)10月2日寫下的日記,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277頁)書中的記錄,日記後半部的內容為:
「十月二日/星期六 天氣:晴
和她同床睡不是事實,是夢境中的神祕世界。
反正兄妹之間的緣份,指的是這個嗎?雖然是同床,不能有邪念,要有赤子之心……
戀愛之事紊亂了我的心情。誰來都一樣。或是寂寞!或是悲傷!或是掛念!絕對不會把感情雜亂。
兄妹之間,喜歡和愛,什麼都不用說,只要目光交合,便瞭解對方的心境。
這便是今天最有趣的日記。」
黃貴潮曾形容寫日記對他而言是一種人為的呼吸,也把民國40年3月5日寫下的第一篇日記視為是他人生的開始。黃貴潮在《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筆者的話」中提到:「書名之所以題作『遲我十年』有雙重含意。艱辛的十年病痛歲月,對一個正值成長階段的少年而言,無疑是無情的命運詛咒,耽誤生命的罪魁禍首。然而,這十年的遭遇也養成了自己冷靜、忍耐的個性,磨練了自己更認真對待生命的態度,加倍地珍愛、利用遠離病痛的時光,化十年的延誤為任何可能的生命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