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56年(民國45年)4月20日寫下的日記,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181-182頁)書中的記錄,這天日記的部分內容為:
「四月二十日/星期五 天氣:雲
吃了飯,縫製勇君的內褲。就在這時候,自稱修理縫紉機的林先生來,撥弄吉他和小提琴。他說:『我擅長於踢踏舞,當然吉他之外,任何樂器都會彈!』說一大堆空話。稍後向我借吉他,我斷然拒絕了。和媽媽兩人的晚餐格外好吃,破最高記錄的吃法吧!抱著大又硬的肚子,和來玩的青年談話,呼吸非常困難。對要去教會禮拜死了心。所謂禮拜是針對有罪者來說的,是愚昧的說法。因此,就這樣把腳搬到小屋……寫了今天的日記作印證。」
黃貴潮在《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筆者的話」中提到,「書名之所以題作『遲我十年』有雙重含意。艱辛的十年病痛歲月,對一個正值成長階段的少年而言,無疑是無情的命運詛咒,耽誤生命的罪魁禍首。然而,這十年的遭遇也養成了自己冷靜、忍耐的個性,磨練了自己更認真對待生命的態度,加倍地珍愛、利用遠離病痛的時光,化十年的延誤為任何可能的生命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