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簡美華19歲高職畢業後,進入前鎮加工區的製衣廠工作,她負責衣服成品檢查,檢查衣服縫線、鈕扣有無縫好等等,一個月的薪資是16,000元。做了一個月後,轉職到親戚介紹的建設公司,擔任會計小助理;這算是在辦公室的工作,除了要去收帳單給會計師,其餘都是一些辦公室的雜事,薪水比在製衣廠高一點,接下來陸陸續續轉換公司,但是都是做會計小助理的工作。因為美華有經驗,也不需要學歷背景,在當時幾乎所有同事都是女性,而主管階級的都是男性,這其實也讓她心裡有懷疑與納悶,但也沒多思考,就這樣到了23歲遇到後來的丈夫。
婚後,因為公司的代理商全被總公司收回,美華被迫離職,但是她還是想要有一份工作,因此去應徵,曾想過繼續去別的公司當會計小助理,但當時台灣社會已開始有了證照制度,連會計小助理也必須要有學歷證明、會計證照,或是會計領域學業畢業的,這使得美華四處碰壁,生下女兒的那一年終於應徵到加工區製作電子風扇的工作,但做不到兩個月,因為要顧小孩只好辭職。直到兒子出生,婆婆願意幫忙顧小孩,她才到前鎮加工出口區的華東電子業應徵作業員,開始了為期17年的工作至今。
加工區的生活早出晚歸,排班制做二休二,但對美華這樣的職業婦女而言,是這兩天假都要照顧小孩,根本沒什麼時間休息;不過電子業薪水比以前當會計助理較高,月領23,000元。2008年,金融海嘯影響之下,從原來的早班改成下午上到晚上的夜班,一個禮拜休一天不包含假日,直接影響到家庭生活,雖然改夜班薪資有增加到28,000元,但是和家人相處了時間變更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