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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廳獎狀

1954年(民國43年)林志玲(1926年生)調任安朔國小,當年安朔國小人員稀少,學生只有120人,教職員連校長共4人,日治時期稱之為「番童教育所」,學生和家長多半使用排灣族語和日語,溝通都須靠翻譯,教學不易,是以林志玲必須學習日語才好向眾人溝通,期間也加強推行國語教育。

當年安朔衛生環境不佳,學童洗澡、理髮的人甚少,林志玲推行衛生教育,用竹管引山泉水到浴室,起爐灶燒水,強迫學生每天洗澡,並購買理髮剪,由衛生隊員每月理髮一次,如此下來學童身體狀況改善不少,林志玲因此獲得優良教師嘉獎,本文物即為1958年(民國47年)林志玲所獲之獎狀。

在安朔國小工作期間,林志玲結婚成家、在大武買房、子女陸續出生,經濟壓力增加,加之1970年代(民國60年代)公務人員薪水微薄,故暑假期間,林志玲經常與同事到安朔溪谷捉蝴蝶,再到尚武販賣給專門的標本收購人,一個暑假能賺進新台幣1、2千元不等,等同於兩個多月的薪水,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林昱明
  • 資料來源
    2020-08-14林昱明口述於自宅
  • 撰寫者
    黃芝維
  • 創作者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8/09/28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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